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经济仲裁与诉讼) 一、仲裁 (一)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二)《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 《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 (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以及在纠纷发生前后以其他书面方式达成的 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具有以下效力: (1)仲裁协议中为当事人设定的义务,不能
2018-06-01 11: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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