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成绩拟定于4月9日上午向社会公布,由各市、县(区、市)招生办公室统一下发。
江苏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月9日可查
高二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学校、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
此外,考生也可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询自己的成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仅为成绩查询的辅助手段,考生成绩以《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记载为准。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成绩发布后,如有个别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3日17:00前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提出复核考试成绩的书面申请,该申请须由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县(市、区)招办汇总,并逐级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
4月20日前考生可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在“查询中心”栏目下点击“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项目查询复核结果。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设置
学业水平测试是对高中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的全面检测。学业水平测试、语数外科目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共同构成完整的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根据高中学生修习的要求设置。鉴于语文、数学、外语另外组织考试,艺术、体育、研究性学习等列入综合素质评价,这些学科不再列入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设置坚持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个人选修的科目。为减少测试科目与测试次数,选修科目测试的内容包括该学科的必修内容。
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共有10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学业水平测试分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门,选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2门选修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均为必修科目。